建办市函9号 为了加强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注册化工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,根据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37号)和《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》(建设部公告第278号)的规定,决定于2010年4月1日起开展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注册化工工程师等专业的注册工作,现将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注册条件...
仔细探寻杭州各大江景房,究竟谁家的性价比更卓越?
施工监理与试验检测行业专业化的交流平台!
中国勘察设计协会
监理检测论坛